• 黄超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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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律拍案今日说法— 员工被判刑企业解除合同是否支付补偿金

黄律拍案今日说法— 员工被判刑企业解除合同是否支付补偿金
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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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 原创文章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并不包括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的情形。因此,用人单位无须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应对方略: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应当确定判决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如果劳动者只是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并没有当然产生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不能因劳动者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法条指引: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4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生产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因其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可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制造、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44条第4项、5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作者:黄超,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擅长婚姻家事、房屋买卖、劳动人事、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公司治理以及公司法律顾问等民商事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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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3 11: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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